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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姨媽起訴北京警方行政不作爲被法院拒絕立案

加入 2008-09-11 20:44:24 | 長度: 4分28秒 | 類別: 其他
aoog100     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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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1日 星期四 节目长度:4分29秒 下载mp3
9月9日下午,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在代理律师李方平陪同下来到朝阳区法院立案,要求法院确认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在寻找杨佳母亲王静梅一事上行政不作为,但是被法院拒绝立案。
9月9日下午五点,王静荣与李方平律师将行政起诉状递给朝阳区法院立案庭第5窗口一位法官。法官一看诉状与杨佳袭警案有关,马上离座向屋内的立案庭负责人紧急汇报。十分钟后,5号窗口法官焦躁的把诉状递出,声称没有证据不能立案。李方平据理力争,另外四个法官围过来,质问李方平是不是律师,又命令两名法警将李方平架出法院。立案遇挫后,王静荣与李方平当天通过邮寄方式将申诉状寄给朝阳区人民法院。
李方平9月11号对本台记者表示,他对结果表示不乐观,法院可能依然不会接受立案。
(录音)“从他们这种反应来看,我觉得有可能不接受。因为直接交给他们的话,他们都这么抵触。硬塞回来。他也没有理由,就是说你证据不充分,要补充证据,但是行政不作为的话我们也是无法补充证据的。另外根据行政法规定,法院立案只做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审查,就是说证据有无或者根据是否充分是由行政审判庭去决定的。所以我觉得他们是越俎代庖。把纯粹法律的事件看得过于敏感。”
李方平认为,朝阳区法院为了避免麻烦或者避免让某些人不高兴,在这件事上做出自我审查。
(录音)他们做了很强烈的自我审查:‘我们不能理这件事情,理了这件事可能领导会批评’,所以非常坚决,一点都不犹豫,无论如何他都不能留下。甚至不惜用法警把你拉走。”
据媒体公开报道,上海律师谢有明和上海法院都宣称跟杨佳母亲有过接触,前者是和王静梅签订律师合同,后者是把判决书交给王静梅。李方平说,警方完全有权力向这两者询问王静梅的下落。
(录音)“我觉得公安机关有这样的职权,比如找知情人士谢有明或者拿法律文书的法官,了解他们怎么跟王静梅取得联系的。”
李方平推测,根据王静梅失踪的经过和上海律师和法院与王静梅的接触情况来看,王静梅很可能在上海。
杨佳妈妈王静梅7月2日后失踪。王静荣作为唯一的近亲属到处寻找不见妹妹踪影。7月13日,王静荣向大屯派出所报人口失踪案。被警方两次推脱。王静荣于7月17日向大屯派出所再次报人口失踪案,顺利办理人口失踪报案手续。
同日晚,王静荣在报纸上看到有关妹妹王静梅在北京委托上海律师谢有明为杨佳涉嫌故意杀人案做辩护一事,才得知妹妹与谢有明有联系。2008年7月18日上午,王静荣打电话给谢律师,但接电话的人不是谢律师本人,并说联系不上谢律师。与此同时,王静荣还给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刑事侦查总队、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打电话询问妹妹王静梅的下落,但这些单位都互相推诿,不给答复。等到九月份,失踪两个月的妹妹王静梅还是杳无音信,王静荣决定请律师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行政不作为。
以上新闻由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秦越,俞珊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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