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尼斯.布拉姆斯(1833~1897)德國作曲家。 德國浪漫樂派音樂風行後,產生了一股反動的力量。到了十九世紀後半,在德國各地的音樂會上, 演奏最多的還是海頓和貝多芬的古典音樂。和當時頗具勢力的幻想、抒情或說明式的音樂相比時, 古典音樂的莊嚴感與客觀趣味,則更有魅力。後來有一些作曲家,反對華格納與白遼士的戲劇式與 標題音樂式的手法,親近古典樂派與初期浪漫樂派的手法,這些人雖然採用古典樂派莊重的純音樂 般的形式,但根本上還是沒有完全拋棄浪漫樂派的詩情與幻想,同時又使用由於浪漫樂派而顯著進 步的作曲技巧,結果產生了所謂「新古典主義」,其主腦人物就是布拉姆斯。
童年在貧困中度過。迫於生活,十三歲時便在酒店裡伴奏和劇院裡幫 助父親演奏,同時開始創作沙龍音樂作品。十五歲起開始以音樂為職業的獨立生活。在偶然的機 會裡,舒曼看過布拉姆斯的作品後非常感動,於是在「新音樂時報」上鼎力介紹這位青年,愛妻 克拉拉.舒曼也極力幫助他,在各地的演奏會上,彈奏他的作品。維也納奢華熱鬧的社交界,好 像和布拉姆斯的個性是相左的。因為布拉姆斯生性沉靜厚實、嚴肅、而且喜愛清潔,討厭社教, 憎恨虛飾,嫌忌輕薄。正如他曾說的:「對於我寫作歌劇和結婚,同樣地難如登天。」一生不曾 結婚,過了一輩子獨身生活,又因不喜歡戲劇性的誇張,不曾接近過歌劇和標題音樂,而一心一 意取用古典形式,植入清新的藝術生命與卓越的新技巧,向絕對音樂邁進。
布拉姆斯在定居維也納之前,就已寫過三首鋼琴奏鳴曲,四首鋼琴用 詩曲第一號鋼琴協奏曲,其他鋼琴曲,許多獨唱曲,以及合唱曲「埋葬之歌」與「聖母頌」等。 定居維也納後,逐漸開始寫作大曲,這類作品有1866年的「安魂彌撒曲」、1867年的C小調第一交響曲、1877年的D大調第二交響曲、1878年的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 1881年的降B大調第二鋼琴協奏曲、1883年的F大調第三交響曲、1887年的小提琴與大提琴的複協 奏曲等等,這些作品全是今天經常演奏的名曲中之「名曲」,為全世界的人所熟知熱愛,其中大 部份均寫作於四十歲到五十多歲之間,由此充分流露出布拉姆斯是一位穩重的、晚成的作曲家。 他在二十歲前後的作品,就已使舒曼激賞,可是經過二十多年,才完成最早的交響曲,此事也可 以看出他創作時的態度。
布拉姆斯的作品中,除了交響曲外,更重要的是室內樂曲;此類作品 有絃樂四重奏、鋼琴四重奏、法國號三重奏、絃樂六重奏、大提琴奏鳴曲等。這些全是把古典樣 式擴張,並植入熱情與魄力的名作。布拉姆斯的通俗小品,如鋼琴用圓舞曲和匈牙利舞曲,以及歌曲 「催眠曲」和「睡眠的精靈」等,不僅格調清純樸素,而且含有清新的高度器樂作曲技巧。 像這樣,布拉姆斯不論寫作那一類樂曲從不和庸俗的趣味妥協。鋼琴獨奏用的「巴加尼尼主題變奏曲」、 歌曲「永恆的愛」、「我的愛多青春」、「無望的小夜曲」等等,也為世人所知,不僅曲調優美, 感情也很 真摯。
布拉姆斯就這樣默默地耕耘,不停地寫出優秀旳作品,渡過聖人般寧靜的一生, 1897年去世,享年六十有四。世人尊稱巴哈、貝多芬和布拉姆斯為德國樂壇的「三B」, 布拉姆斯是一個充滿矛盾的存在、一個善良而又怪癖的凡人、一個孤獨而又執著的不平 凡音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