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权:控诉法西斯暴政!!!网http://www.boxun.com/hero/shpzw1
我是上海市黄浦区居民张桂兰,今年83岁。在1996年因遭政府出动200余军警无过渡房、强盗式强迁,家被劫,前店后厂被毁,子女无业,举债为生。十年不还一砖一碗(十年中无过渡房、过渡费、无生活费)无家可归无以为生。全家被逼依法上访,却遭报复陷害。逢节点会点敏感吋期,我家多人几个家庭必被政府派来的便衣及社会闲杂人员24小吋人贴人式的监控。平吋家中电话手机被恶意监听、骚扰、停机,信件、电报无一不受到影响,甚至在我借住地的门口安装监视器及简易房屋,以方便其非法监控。迫害的触角在我们的政治、经济、教育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己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十年中上访信件数千计,上访电报数百计,京、沪上访不计其数。(我们依法每月、每年不间断地向区、市,北京的各个职能部门的信访办去信走访反映,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公安部、民政部、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机构去信或走访反映,久拖不决后也向历任党和政府的各个领导人来信反映,向北京每年的两会及党代会秘书处和主席团去信或直接发电报上访反映,向新华门的党中央总书记求救,2003年后也多次向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国妇女报社、中国政协报社等各大媒体反映,向北京市公安机关、国务院法制办申请静坐或游行(未获批准))。然而事情得不到介决,动辄却被非法遣送、非法关押、私闯民宅野蛮搜查。特别是:
2003年11月4日,前店后厂老板即我儿子龚浩明被非法刑拘、劳教贰年陆个月。罪名扰乱社会秩序:据审讯期间获知,1、被政府内定为上海2003年“9.30”事件”的嫌疑领袖。2、因我们家在每逢会点、节点不断向北京人民大会堂党和国家领导发送申诉、控告电报。3、审讯期间多次被问及龚浩明与静安区东八块的沈婷及陈恩宠律师的关系。4、他们明确告诉龚浩明:“是陈良宇说要抓你的。”据体制内人士说:为了给龚浩明定罪,他们天天晚上要学习《上海市信访条例》,要研究怎么用此条例来给龚浩明套罪定罪。且还要剥夺龚浩明复议的权利。劳教期间龚浩明被圈禁、殴打、虐待、体罚落下一身病伤。至今不给医治。
2001年10月、上海召开APEC国际会议期间,老伴龚宜富因受到几十个特警深夜私闯民宅野蛮搜查的严重惊吓,患上帕金森氏综合症瘫痪在床。为儿子遭非法关押、劳教及不堪忍受长期迫害老伴积郁成疾,在2005年9月1日始,不断送医院抢救,然市、区、街道政府却麻木不仁,坚持不放我遭无辜关押的儿子。直到2006年1月3日,龚宜富带着最后的凄凉绝望、和对上海市法西斯暴政的愤恨含冤去世,至死没有看到拿到自己的房子!而所谓的政府仅借出杯水车薪的人民币五千元整。这笔钱等同于街道政法委从每次非法监控我们一个“上访对象”中最少可捞取的“稳定费”。
十余年来,为上访我80多岁在北京府佑街派出所、在上海市公安局正门、在自己临时住处,都遭到过上海政府及派出的多名警察的殴打。2004年3月20日我在北京府佑街派出所,被约十名截访人员打进车内时,头撞上了车,当场昏过去,他们也不管我死活,只顾朝北京站送。我和老伴活了80多岁,以前也没有碰到过这样野蛮凶残的政府。
二女儿龚秀芳,因上访在1996年失去内退机会,长期无经济收入。体弱多病,十多年不能看病。现年55岁,工龄约35年。不给依法办理退休,补偿经济损失。
三女儿龚文英,长期无经济收入,有单位不能回。夫妇同厂,工龄累计48年,未分到一套住房。女儿16岁。自2002年6月开始至今,三口之家靠两份低保维持生计。
……株连九族,罄竹难书。
盼追究上海市委市府反宪法、反人民、反灭绝人性地迫害我全家的法律责任;要求温家宝总理给予我们难民救助;要求上海政府在诚信的基础上,依法解决我们一家的住房、前店后厂的动迁问题,包括由此产生的其他相关问题。给十多年中受尽折磨和摧残的全家老少一个公道,也使我老伴的亡灵真正获得安宁,使其善后事宜得以进行。
此致
敬意!
(二) 上海市黄浦区张桂兰 龚浩明
2007年3月8日 于北京
附:我的控诉,我们是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84号住户龚宜富张桂兰一家。自96年被二百余军警强迁到已有人住的房屋至今无家可归,家庭九个待业岗人员组织起来的前店后厂遭毁,三次赴京上访遭诛连九族。失去上访、信访、电报上访的自由。电话遭窃听、骚扰。逢中央或上海有重大政治活动,我们全家便成为明控目标,24小时监视。长期来,生活、工作、再就业……处处受牵连,日日受煎熬。
98年三月,“两会”期间,家女龚秀芳被政府、分局无手续拘留15天,受尽虐待折磨。
自98年9月,上海市实施每周区长接待日后,我们每次去,有名无实,求见区长,遭警察驱赶。区政府信访办每周四的接待,里外加强警力。当98年12月17日我们家龚浩明等四人第15次在信访站里填完表,被二三十名警察强拖进警车,在拖的过程中,有个别警察出冷拳。有一个警察威吓说:“谁说警察打人,可以给谁定罪判刑”。其中黄浦分局的尹长根当众撕下肩章,先诬家女后诬龚浩明而将他们关押到黄浦区外滩警署,实际上我们属黄浦区广场警署管辖。至下午,放出三人,将龚浩明改成龚吉平转移。非法拘留15天。关押期间,随意写陈述笔录、随意定罪,采取栽赃、造谣、恐吓等非常手段。最后强迫、以及以“马上放你”作诱饵,骗龚浩明签字,甚至划十字也可以,均遭龚浩明拒绝,天天坚持上诉复议,又被黄浦分局非法剥夺其权利。非法拘留,又不通知家属。15天满出来时,又强扣下龚浩明的手表,皮带等钱物作饭钱,至今未归还。在被拘第三天,当我们得知龚浩明在牢里坚持上诉遭拒绝后。12月21日,我们全家来到上海市公安局反映并要求复议,市局答:“只要是与动迁有关的,我们都不管,这是黄浦区区政府的事。”我们找到黄浦分局治安科,询问龚浩明犯何罪?他们说:“拘留15天。具体情况你们到拘留所去问龚浩明拘留的经办人秦明,他会告诉你们的。”我们又来到拘留所找到秦明。经办人秦明听了我们的来意即答道:“龚浩明这件事情从头到尾我都不晓得。”随即他打电话找出周某某来。周某某一见我们就说:“你们快去谈呀!”又说:“东西不要送了,”他对复议等其他之事的回答更是吱吱吾吾,前言不答后语。
所有这一切使我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找谁去谈?谈什么内容?龚浩明因去信访办上访,在信访办里被栽赃拘留,却不允许他及家属谈上诉复议,难道是要我们去找公安局谈无房强迁后的困难,谈解决动迁的房子吗?如果是的,那为什么要将直接动迁人,前店后厂的业主,上访人龚浩明拘留起来?难道拘留起来才有“谈”的氛围么?
走投无路,我们全家只能直接向您反映。强烈要求区府、公安停止一切栽赃陷害、非法拘留动迁居民的恶劣行径,并对98年的二次非法拘留事件讨个公正的说法,查处追究公安人员用非常手段随意抓人的直接责任,依法赔偿由于非法拘留15天对被拘本人及家庭造成的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
顺致敬意!
上海市黄浦区龚宜富张桂兰及全家
1999.1.3
附:上海警察两会期间私闯民宅搜查殴打82岁老太致伤拒开验伤单逍遥法外
我的控诉,2005年北京开两会上海部署非法监控上访公民期间,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警署警察违法执法野蛮执法,给我及我大女儿龚巧英造成身体伤害,也给我和我全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我是上海张桂兰,今年81岁。1996年遭政府违法暴力无房强迁,一大家子近九年无家可归无以为生。长期不解决,依法上访遭打击报复,儿子龚浩明被非法刑拘劳教2年半。至今已非法关押18个月。
今年2月21日星期一开始,非法监控全面展开。我一个老太,有三个人一班的每天24小时监控,尽管他们明知我老伴这几年已瘫痪再床,我自己81岁患有多种慢性病;我的三女儿龚文英,有警察带队的三个人一班,每天24小时监控,配备一辆(沪BS9445)汽车两辆闸北分局的自行车;对我二儿媳妇李萍的监控,此次刚开始是采取每天来一个电话的方式。
临两会召开的3月2日早晨,在我借租的家门口及家门口就近的墙上,装上了两只摄像头,监控人员的工作就此从室外转移到了我楼下房管所内;在龚文英的住地,又增加了一辆(沪AJ2803)汽车。当天午饭后,我们赶到新华社上海分社,向高信德领导作了反映,要求即时予以曝光。拖到晚上,区政府才来人向高领导作如下解释:“是为了防小偷。”就这样,我一个81 岁的老太,在十届三次的两会期间又成了个“小偷嫌疑人”。
3月3日的上午,那另一辆沪AJ2803的汽车又开始了监控媳妇李萍。
3月8日一大早约6点,在我去拿牛奶和早锻炼时,一个监控人员一再对我寻衅,我怒火中烧,一气之下拿起竹竿把其中的一个摄像头打落在地。上午9点多,我大女儿龚巧英赶来看我。约9点45分时,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有3个警察带了几名社保和里委干部擅自冲进屋来,警号为017383的警察夸某某进来就打我。顿时2001年上海APEC会议前夕,同样的私闯民宅搜查,把我老伴吓出了帕金森氏病而至今瘫痪在床。当时情景历历在目,出于保护老伴的本能,我挺身而出抗议他们的暴力侵害。但我遭到了夸某某警察更疯狂的拳脚殴打,将我打得倒在了地上。然后他急呼其他人冲进房内“快搜查”!我彻底绝望了,顺手拿起旁边一把菜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我要以死抗争!可是我没有如愿。这时,我的右手也被他不知用什么凶器划伤了口子,鲜血直流。在场的人无一不为之感到万分震惊!鲜血浸润了当时一个里委干部的一卷卫生纸还在不停地流。这时我才发现他们早已把我大女儿龚巧英暴力传唤走了。他们也不管我死活。搜查毕扬长而去。半小时后,我赶到市公安局举报反映时,颜宝珍科长用“邦迪”给我包好才止住血。
龚巧英被他们三个人暴力非法传唤,先到里委转而又到外滩警署,留置询问了6小时以上,不给她吃午饭。在里委和警署,一个个警察破口大骂,十分野蛮。口口声声扬言,今天不把摄像头交出来,就休想回家。下午1点30分,一个警察还提出,要开张搜查证再搜一遍。然而也不知是什么原因,重新搜查并没有进行。
就是这样一起警察非法监控进而私闯民宅野蛮执法的事件,没想到在事后我找不到自家的菜刀和洗衣板了,被017383警察夸某某拿到了警署;没想到当天下午,我们在新华社上海分社的门卫室,听到前来监控的人员说,这把刀是龚巧英用来对警察行凶的凶器。还说有一个警察的手被她砍伤了,已被关起来了;没想到当日去外滩警署开验伤单,遭值班警察017413近1小时的推委和拖延,最后骗我们先去医院看,第二天再来开而拒绝了;没想到3月9日去警署又等了好长时间,终于所长(15639)露了面,眼一瞪脸一横:“开什么验伤单?!谁打你了?不开!菜刀和洗衣板都是你们的凶器,是你们自己打的。”现拒开验伤单至今,约600元治疗费(仅仅治疗了手上的伤,其它的伤还没有钱治呢)也无处报销。我的菜刀和洗衣板也不归还于我。
3月9日,当我去里委找到了017383警察夸某某要求归还东西时,他不仅没有归还,还气势汹汹地公开扬言,要报复我。
为此事,从3月8日至今,我和我子女不断去市公安局举报反映,没有给我一个说法更没有解决。
事件经过如上所述。我想不通,我活了81岁,日本人的刺刀没杀了我,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也留下了我,怎么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今天,我却几次挨外滩警署警察的拳脚殴打(今年1月13日星期四,我和二儿媳去市公安局要求局领导接待反映问题时,被前来接访的017383警察夸某某及他带来的另一警察的殴打,当时017383尚未亲自动手,此事至今也没有解决过)?
求告无门,只得求助于您。我强烈要求:一,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追究黄浦区警察在两会期间,非法监控,私闯民宅暴力非法传唤非法搜查,将我81岁老太殴打致伤并逃之夭夭拒开验伤单的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停止非法监控。保障人身安全。二,要求依法追查并追究近九年来,黄浦区外滩警署以监控我为名,独吞“社会稳定费”(据内部人士透露:平均每次每个监控对象稳定费约人民币5000元,而我从来没有拿过)。难怪我们无房强迁了九年,不但得不到解决、得不到一分钱一只碗的帮助,反而动辄家人被非法关押,至今还不放我儿子,实在是没有人性至极,无耻至极啊!三,要求相关责任人及领导向我正式赔礼道歉,依法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
控诉人:张桂兰
2005年4月3日
联系电话:021—63111903.021—5698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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