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评之七】评中国共产党的杀人历史
【大纪元12月1日讯】前言
中共建政55年的历史是用鲜血和谎言写就的历史,而那些鲜血背后的故事不但惨绝人寰,而且鲜为人知。当今天的中国人在付出了六千万至八千万的无辜生命,以及更多的破碎家庭后,很多人仍然在想:中共为甚么要杀人?当今天中共仍然在屠杀法轮功,甚至11月初还在汉源开枪镇压抗议民众的时候,许多人也在想:中共是否有一天会停止杀人,学会用嘴说话,而不是用枪说话。
毛泽东在总结「文化大革命」时说「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过七、八年再来一次。」说白了,就是七、八年再来一次运动,七、八年再杀一批人。
共产党杀人是有其理论根据和现实需要的。
从理论上说,共产党信奉「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下不断革命」的理论。因此在建政后,它采取「杀地主」的办法解决农村的生产关系;「杀资产阶级」完成工商改造,解决城市的生产关系。这两个阶级杀完,经济基础的问题就基本解决了。上层建筑的问题也要靠杀人来解决,包括镇压「胡风反党集团」和「反右」以整肃知识份子;「杀会道门」解决宗教问题;「文革杀人」解决文化上和政治上党的绝对领导权问题;「六四」杀人逃避政治危机,解决民主诉求问题;「迫害法轮功」解决信仰和健身运动的问题等等。这都是中共在强化其地位,维护其统治的过程中,不断处理经济危机(建政后物价飞涨、文革后经济几乎崩溃)、政治危机(有人对党不服从,有人要和党分享政治权利)、信仰危机(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事件、法轮功事件)的过程中,采取的必然反应。除了法轮功事件外,前面所有的政治运动,几乎都是给中共邪灵充电、焕发革命斗志的过程,也是党的组织检阅,凡是不符合党的要求的党员都被淘汰出局。
同时共产党杀人也是出于现实的需要。共产党当年靠流氓无赖杀人起家。既然杀开了头儿,中间就绝不能停手,而必须不断制造恐怖,使人民在颤栗中接受对手过于强大而只能俯首称臣的现实。
从表面看,很多时候中共是「被动杀人」,好像是社会上一件「偶然」事件「偶然」地触发了中共邪灵和中共组织的杀人机制。其实,掩藏在「偶然」后面的周期性杀人对中共来说又是一种必然,否则,「好了伤疤忘了疼」,过两年不杀人,人们就会产生中共已经改良的错觉,甚至像那些八九民运的理想青年一样扑上去要民主。七、八年杀一次人,就可以不断刷新人们对恐怖的记忆,也可以警示刚刚成长起来的年轻人──谁跟共产党作对,谁想挑战中共的绝对领导,谁想试图恢复历史的真实面貌,谁就要尝尝「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
从这点来说,杀人是中共维系统治最必要的手段之一。在血债越欠越多的情况下,放下屠刀就等于把自己交给民众清算。因此,中共不但要杀人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而且要使用十分残忍的手段,尤其是在建政初期,非如此不能震慑民众。
既然是为制造恐怖而杀人,那么杀谁不杀谁也就毫无理性可循。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中共从来都是使用「群体灭绝」政策。以「镇压反革命」为例,中共并非镇压反革命「行为」,而是镇压反革命「分子」。即使一个人只是被抓丁当了几天国军,并且在中共建政后甚么也没做,一样要处死,因为他属于「历史反革命」。在土改过程中,中共甚至有时会采取「斩草除根」的灭绝方式,除了杀地主之外,连地主的家人都要一起杀掉。
从1949年以后,中国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受到过中共的迫害,估计有六千万到八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超过人类两次世界大战死亡的人数的总和。
与世界上其他共产国家一样,中共不但大肆屠杀民众,对其内部也进行血腥清洗,其手段也极其残酷,目的之一就是清除那些「人性」战胜了「党性」的异己分子。它不但需要恐吓人民,也需要恐吓自己人,以形成一个「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文化中充满了人与人的关怀和爱,对生命的敬畏和对神的感恩。东方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西方人说「要爱人如己」。唯有共产党认为「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为了维持一个「斗」字,就要在人民中煽动仇恨,不但中共自己要杀人,还要挑动群众互相杀。让人民在不断的杀人中学会漠视他人的生命、他人的痛苦,在种种非人的残忍暴行面前,变得习惯与麻木,使得侥幸逃过暴行成为最值得庆幸的事,从而使中共的统治可以凭藉残酷镇压得以维系。
因此,中共在几十年的屠杀中不但摧毁了无数的生命,更摧毁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许许多多的人,已经在残酷斗争中形成一种条件反射。只要中共举起屠刀,这些人立刻放弃一切原则,放弃一切判断力,举手投降,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精神已经死亡。这是比肉体死亡更可怕的一件事情。
一、杀人如麻
毛泽东在建政之前即撰文指出「我们对于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决不施仁政。」换句话说,早在中共进北京之前就已经下定了实行「暴政」的决心,并美其名曰「人民民主专政」。以下仅列举一些运动为例。
(一)、镇反与土改
中共在1950年3月发出了《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史称「镇反」运动。
与历代皇帝登基后大赦天下不同的是,中共甫一上台就举起屠刀。毛在一份文件中说,「很多地方畏首畏尾,不敢大张旗鼓地杀反革命」。1951年2月,中共中央又指示说除掉浙江和皖南外,「其它杀得少的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应当继续放手抓一批,杀一批,不可停得太早。」毛甚至批示说「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以当时中国六亿人口计算,毛一道「圣旨」就有至少六十万人头落地。至于这「千分之一」的比例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无人能知,大概毛拍拍脑袋,认为有这六十万人命垫底,人民的恐惧也就初具规模了,于是就下达了这个指标。
至于说杀的人是不是罪当至死,则完全不是中共要考虑的问题。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份子条例》中规定,连「传播谣言」都能「斩立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