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权:控诉法西斯暴政 更多:http://boxun.com/hero/shpzw1
2004年11月13日上午10:00许,我们一家人在户口所在地---徐汇区五原路166号301室时,城开房地产开发公司杨经理与陈俊毅两人来到我家,用强硬的不容争辫的口气警告我们说:“立即搬出去。”我们说:“我们户口在此,有权住在这里,你叫我搬到什么地方去?”话音刚落,杨经理朝外就做了一个手势,没过几分钟可怕的一幕发生了,只见一批原先准备好了的黑社会打手,20多人冲进我家先把我围住,多人拗住我,拿出原先准备好的绳子套住我的脖子拼命往外拉,当时脖子一圈的皮当场撕破,我感觉到一阵头晕、窒息、脸色苍白。打手们一看事情不妙,这才松手,过了几秒钟我喘出一口气,就拼命地叫救命,接下来几十个打手把我从三楼的楼梯上连踢带打的滚了下来,全身被打得多处受伤,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这那里是动迁,这分明是在杀人了。当时就报了110,但是警察没来。我又一次报警一共报了两次警,有派出所的记录和验伤单为证。由于伤势严重,疼痛难忍,经常头晕眼花,从此身体一蹶不振,我的精神也受到了很大创伤,在家卧床一个多月,失去了工作能力。父亲知道了我的事情以后,整日眼泪汪汪,忧心重重,茶饭不思,没多久就告别了这个看不懂的人世,这一幕幕不堪回首的往事……这种变相的间接杀人,我在上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我们已多次写信、上访给徐汇分局、徐汇区政府及上海市市委、市府,投诉要求解决,回复是“证据不足”。看来一定要当天给城开房地产公司勒死,证据才足。上海的公安部门与动迁公司是站在一条线上的,这在上海已不是一个什么秘密。强迁上门殴打被拆迁人,用事先准备好了的绳索勒住我的脖子从三楼往底楼拖,这还构不成犯罪。 如此行为上海的公安及各政府机关,不但不追究与处理却都成为他们的保护伞,请问公安部门派什么用处的?我怀着十分痛恨,无奈的心情不断地在向北京的公安部、国家信访局投诉,要求帮忙处理、追究杀人的凶手及城开房地产公司的法律责任,并对受害人做出经济赔偿(此公司在徐汇区已知杀了多人,其中有1997年在常熟路的上访人奚国珍的丈夫朱建中,后毁尸灭迹。2005年在乌鲁木齐路(麦旗里)烧死二名抗美援朝的离休干部)。
望胡锦涛、温家宝总理敦促上海地方政府主持公道,调查事实,惩治犯罪的违法行为。
上海市华兴路121弄8号203室
受害人: 姚玉平
联系电话: 13901763368
200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