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澳大利亞紐省高等法院對薄熙來進行缺席審判,原告法輪功學員勝訴,被告薄熙來酷刑罪成立。由此薄熙來成為在海外被判決有罪的級別最高的中共官員。法輪功學員的勝訴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關注。下面為您介紹案件背景和專家評論。
被告薄熙來,1999年9月起任中共遼寧省委常委、大連市委書記以及後來任遼寧省長。他是操縱、指揮遼寧省迫害法輪功的最主要責任人之一。他在遼寧省內積極籌建大型監獄設施,投資10億元在全省進行監獄改造,其中以殘酷、血腥而著稱的馬三家勞教所一地就耗資5億多元,使遼寧省成為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省份之一。有證據顯示在他管轄內,遼寧省有13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居全國第四。2006年3月揭露出遼寧省蘇家屯秘密集中營關押著約6000名法輪功學員。集中營內設有焚屍爐,法輪功學員在這裡被活體摘取器官,屍體就地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