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愛國同心會公然侮辱、加重誹謗法輪功團體及會長的民事侵權案判決確定,該會須進行民事賠償、移除網頁文字及登報道歉。今天愛國同心會向法輪功團體及(前)會長道歉之啟事,以四分之一版面刊於中時及聯合報。(轉載自法輪功人權律師 朱婉琪FB) 相關新聞 : 揭愛國同心會 議員籲以組織犯罪嚴辦 http://goo.gl/OBJHjo 五星旗攻擊記者 愛國同心會成員遭判刑 http://goo.gl/mQ02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