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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筆記

加入 2009-10-31 03:28:18 | 長度: 5分 | 類別: 歌曲
szzzzzz     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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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作風
這部作品內的鬥爭類型,和《Hunter × Hunter》、《遊戲王》等作相似,是超乎常識以外的「邏輯知識戰」。之外也加上像《金田一少年事件簿》一般懸疑、追捕犯人的要素,成為這部作品的特色。

同時,本作品描述「在現實世界的怪異性的犯罪」,伴隨著黑暗、嚴肅的氣氛,和《七夜怪談》《寄生前夜》等的現代恐怖作品相似。而且《七夜怪談》設定的「看過這捲錄影帶的人會死」似乎對於本作的設定有影響性。

因為增加了在學校容易成為話題的「不幸的連鎖信」之類的都市傳奇要素,本作似乎也頗受中小學生的讀者的歡迎。

[編輯] 矚目點
這部作品最令人矚目的是:主角是罪犯,故事隨著反派角色的觀點而進行。隨著關注在反派角色的觀點,讀者一邊也能感到觀點上的「一體感、成就感」。扭曲了許多在少年Jump週刊中連載的作品最常使用的「Jump三原則」主題——「友情、努力、勝利」,以「就算犧牲友情,也要努力於搶先對方,以獲得勝利」作為故事主題。這樣和週刊少年Jump整體主題有著差異的作品,仍受到讀者的喜愛。

另一大矚目點為,跟偵探的鬥爭的過程,大量殺人者是否能「成為救世主和神」。大量殺人者的存在,與其說是單純的「罪惡」,不如說是到現在為止社會所不理睬的「黑暗的部分」。以這樣的部分做為題材的本作,可說是十分另類。

同時,偵探和罪犯兩方面,也為了一般人難以捕捉,自身的「信念」而作戰著。使讀者在這場戰鬥中兩人所呈現的超凡領導力中沉迷,也是這部作品的一大特色。

作者大場鶇本人,則在第十三集的特別對談中這樣說:「那些去深入探討月的善惡和網上社會等主題性東西的評論,可能和我們所想的《Death Note》完全是兩回事。什麼『生與死』、『正義與邪惡』,正如在訪問中所說一樣,我們並沒有深入著眼於這方面,因為覺得只是純粹將之做為一種娛樂就好了」。[1]

[編輯] 單篇作品
在JUMP 2003年本誌36號,曾刊載一樣以「死亡筆記本」為名的單篇作品,在連載作品出現後常常被稱做前傳。主要的登場人物只有死神路克出現在連載作品。

鏡太郎在放學途中撿起一本筆記本,用它來寫日記。隔天,名字被自己寫進筆記本的同學們竟然死掉了。後來他才知道,原來這本筆記本是死神路克所掉落的「死亡筆記本」。

過去遇到類似事件的刑警,開始調查其他的同學。焦慮的太郎最後使用了「死亡橡皮擦(デスイレイザー,Death Eraser,連載作品中未出現)」將他們的名字擦掉,於是被殺掉的同學再度復活了。但是,沒過多久,他們和兩名刑警在鏡太郎完全沒有使用筆記本的情況下再度死亡……

得知因為路克遺失了筆記本,自己的周圍還有一個「使用筆記本的人類」,鏡太郎急著尋找犯人……

[編輯] 筆記使用規則
基本上和連載作品相同,主要不同點在於:

名字被寫上筆記本後,可以使用「死亡橡皮擦(デスイレイザー,Death Eraser)」擦掉名字,被殺的人將會再度回到人間。但如果遺體被火化了,則橡皮擦沒有效果。
雖然不建議,但在筆記本封面寫上自己的名字是不會死的。
筆記本的封面被撕掉後,就沒有死亡筆記本的效果;但如果是內裡的紙則不受此限。
筆記本的頁數會用完,需要和死神另外索取。
並沒有規定死神「至少要持有一本筆記本」。
並沒有死神之眼、放棄所有權等詳細規定。
[編輯] 特別篇
2008年2月9日,日本刊載了死亡筆記本的特別篇。內容講述在夜神月被殺後三年,死亡筆記本再現人間,而這個新的「奇樂」將日本六十歲以上的老人殺死,事件引起全球震動,人們紛紛認為「休息了」的奇樂已經復出了。但是新的「L」尼亞對此事件卻無動於衷,並因為已經明白事件是由死亡筆記本所引起的,因而對案件本身毫無興趣。正當日本警方正為此焦急時,使用死亡筆記本的日本人卻因為承受不了死亡筆記本所帶來的壓力的罪惡感而將自己的名字寫進死亡筆記本「自殺」。事件於是告一段落。

在這篇44頁的特別篇中,可以得知一些故事中的新背景。日本調查組加入了山本作為新成員;另外尼亞已經較三年前更加成長,外貌和氣質也變得更加成熟(更像L)。至於往後會不會以此為背景而出現死亡筆記本的新正統續篇,則需要讀者耐心等候了。

[編輯] 死亡筆記本使用規則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死亡筆記本http://zh.wikisource.org/wiki/死亡筆記本
[編輯] 基本規則
寫名字的時候,一定要看過該人的樣子,否則沒有效果。因此,不會殺害同名同姓的人。
除了名字以外什麼都沒寫的人會在40秒後死於心臟麻痺。在寫上名字的40秒內可以寫上死因。
寫上死因後,使用者就有6分40秒(400秒)的時間可以寫上詳細死因
就算死神死了,落在人間界或死神界的筆記本仍然有效。
只要名字被寫到筆記本上,就肯定會死,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消除。
(單篇作品中曾出現過「死亡橡皮擦」,可擦去名字令死者復活。但在連載作品則沒有這樣的設定。參閱「單篇作品」)

寫上死因或死亡狀況後可以控制該人23天內死前行動(即第24天一定要死)。
先寫上死因或死亡狀況,然後再寫名字也是有效。最大有效期間大約是人類界19天內寫上名字(即第20天後無效)。
只要死因在死者能力範圍內,任何的死亡方式都可以有效;否則,死因是心臟麻痺。
由死亡筆記本上撕下的紙條也具有死亡筆記本的效果。
沒有限制筆記本的書寫工具,用血和化妝品寫上內容也是有效的。
使用死亡筆記本殺過他人的人類,既不會上天堂也不會下地獄。
(連載作品中說:「期待死後的樂趣吧!」;電影中說:「死後將會化作無。」)

(這是個容易讓人誤會的文字遊戲,事實上在死亡筆記本的世界觀中,天堂或地獄皆不存在,不論使用筆記本與否的所有人死亡都會化為「無」。死亡是平等的。)

[編輯] 擁有權的解說
一旦接觸過死亡筆記本就能夠感知守護那筆記本的死神。
如果那筆記本沒有擁有人,接觸筆記的人就取得筆記的擁有權。
如果死亡筆記本被偷取,而且偷取死亡筆記本的人殺死原本的擁有人的話,擁有權會轉移到偷取死亡筆記本的人身上。
用過筆記本後放棄筆記本擁有權的人,關於死亡筆記本的記憶會隨之消失。但並不是指持有死亡筆記本期間的記憶全部消失,而是以跟死亡筆記本有關係的記憶全部消失。
用過筆記本後放棄筆記本擁有權的人,再次接觸筆記後會恢復對死亡筆記本的記憶,但若不是筆記的擁有人,只會在接觸時才有記憶,放手後就會再次忘記。(接觸筆記紙碎並不會恢復記憶,但能夠感知擁有那筆記本的死神。)
如果持有兩本或以上筆記本的人類,放棄其中一本後,會再也感知不到該筆記本的死神。但只要手上還有一本,有關所有筆記本的記憶也不會消失。
未用筆記本殺過人的人類,即使放棄擁有權,相關記憶仍然存在,但之後也無法感知到那本筆記本的死神。
[編輯] 作用無效的對象
死神
出生未滿780天的人。
想著同一個人的樣子,但四次寫錯該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所有人故意在死亡筆記本寫錯四次名字避免他/她死亡,所有人會因此死亡,而且死亡筆記本對該人依然有效。)
124歲以上的人。
剩下壽命不到12分鐘的人。
先被寫上死亡筆記本,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