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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母亲自认无精神病却遭强迫治疗

加入 2008-11-12 03:01:13 | 长度: 3分32秒 | 类别: 其他
aoog100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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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节目长度:3分32秒 下载mp3
杨佳的母亲王静梅,08年7月2日被大屯派出所警察送到隶属于北京公安局的安康医院。刘晓源律师告诉记者,杨佳的姨妈11月9号去医院见到杨佳的母亲。杨佳的母亲说自己没有精神病,想出院。医生称杨佳的母亲的病没好,仍需留院治疗。大陆维权律师张鉴康认为,如果杨母精神有问题,那她的委托协议就不能取代杨佳父亲所指定的律师。杨佳的姨妈可以为杨佳的母亲请律师,作非诉讼法律服务,鉴定杨佳的母亲是否有精神病。
刘晓源律师介绍了杨佳的姨妈11月9号去医院见到杨佳的母亲的情况。医院里有摄像头,未见到监控警察。杨佳的母亲说,自己没有精神病。
(录音):姨妈说星期天去见过她,里面好像有摄相头。
记者:以什么理由让她去了医院?
刘晓源律师:他说她有精神病。
记:公安说的?
刘:对,医生说她有精神病了,说她送来时已经有精神病。在一个单独的小房间。吃药肯定要吃的,她有精神病可能要叫她吃药打针的,可是她说她没有精神病,不愿吃药打针。她自己说没有精神病嘛。担心儿子肯定有了,那是正常的。她希望想出去,医生说她病情不稳,暂时不能离开。
刘晓源律师11号陪同杨佳的姨妈再去医院探视杨佳的母亲,院方不准见,理由是需有杨佳的姨妈所在街道居委会的证明。杨佳的姨妈去居委会要证明,居委会不给开证明。
(录音):姨妈要求(院方)给病例,但是他(院方)没有给,他(院方)说,还在治疗,治疗没有终结,他就没有给。姨妈要求给一个诊断证明,医院提出来要姨妈所在街道居委会的证明。姨妈今天下午去街道居委会要证明,居委会不同意开证明。
张鉴康律师分析,杨佳母亲的消息被披露,是官方辟谣,证明杨佳母亲没有死。但是,如果杨佳母亲有精神病,就不具备为杨佳聘请律师的能力,同时应该考虑为杨佳作精神病鉴定。
(录音):没有精神病的话,那你怎么把人强制送进去的?那你就涉嫌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嘛。如果有精神病,那她(杨母)当初委托的律师应该是无效的。一个精神病患者怎么能给谢有明办律师委托手续呢?她(杨母)都没有行为能力,怎么还能够委托其他人代替杨佳利益呢?这个从法律上讲是说不过去的。如果杨母精神有问题,那她的委托协议就不能取代杨佳父亲所指定的律师。这是其一。其二,杨母如果有精
神病的话,那么杨佳是不是有精神病因素。
张鉴康律师认为杨佳的姨妈应该为杨佳的母亲请律师,作非诉讼法律服务,鉴定杨佳的母亲是否有精神病。
(录音):杨佳的姨妈应该为杨佳的母亲委托律师,寻找律师,去探访杨母,为他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作为个人的法律顾问也行啊,非诉讼法律服务嘛。
以上新闻由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田溪报导

关键字:  杨佳   王静梅   暴政   人权   访民   劳教   强拆   软禁   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