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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航律师:高智晟的公开信让我思考法轮功问题

加入 2010-02-07 15:08:17 | 长度: 4分59秒 | 类别: 新闻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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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律师王永航今年5月以来多次撰文阐述中共当局以刑法第300条对法轮功学员判刑是明显的法律错误,并且于8月 27号在大连金州区法庭上用这个理论为法轮功学员邱淑晶辩护。由于为法轮功说话王永航的律师证被没收。王永航8月31号向本台讲述了他为法轮功呼吁的缘由和经历。

王永航是辽宁泛舟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他读到高智晟律师致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开始思考中国的人权现状。而他的妻子于晓艳修炼法轮功。

录音:在遭受了那麽惨烈的迫害之后,他们的这种精神动力来源是来自哪裡?肯定不会是官方媒体说的那样。如果真是官方媒体,电视、报纸说的那样的话,我说别说你搞了这麽多年的揭批斗争,你不搞揭批斗争,花钱让人去炼都不会有人去炼的,这裡面一定有不为外人所知的东西。那就要去瞭解一下嘛,瞭解一下就知道是怎麽回事了。

从那以后,王永航非常支持妻子的信仰以及身边的法轮功学员。于晓艳在复旦大学攻读医学博士,今年4月30日早上7点,于晓艳在医学院宿舍洗漱时被徐汇区警察带走,被刑事拘留15天,理由是她可能张贴了几张写有「法轮大法好」的小纸条,以及从她的住处搜查出有关信仰「真、善、忍」的书籍和影音资料。王永航赴上海徐汇区看守所要求放人未果,因此在海外大纪元网站上发表文章题为「胡温补节法律课」。

录音:那麽我去了上海最后交涉,也很难找到具有决定权的人,见不上面,迫不得已我在网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给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要求他们正视我所提出的法律问题。也就是说,所有的法轮功信仰者,这九年以来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拘留起诉逮捕判刑入狱的情形,所有的桉件都是错桉,要求它们立即改正。15天后,他们把我妻子刑事拘留改成了行政拘留,然后就放出来了。

不久之后,当局趁5月份年检的机会没收了王永航的律师证,没有给出任何理由。

录音:拿走了之后,正常一周的时间就是盖印之后就给我们返回来。但我的他们就没有给我返回,而且一点理由也没有,没跟我讲你怎麽怎麽回事,也没有跟你讲清楚解聘你的职业啊,或者给你吊销了还是怎麽样,没有任何一个理由,甚至连口头的理由都没有。

在8月27号为邱淑晶辩护之前,王永航还曾经代理过两个法轮功学员的桉件。但是都没有机会上庭辩护。第一次是给大连企业家王春燕辩护,法庭以王永航没有提前三天向法庭登记递交手续为借口据绝他上庭。第二次是为一名法轮功学员代理上诉,但是法院根本没有开庭审判。王永航说,真正能够在法庭上完整阐述他的观点的唯一机会就是八月二十七日在金州区法院。

王永航确信,当局以刑法第三百条的罪名抓捕,起诉,判刑的所有监狱裡的法轮功信仰者,九年来所有的桉件都是错桉。他连续发表多篇文章阐述他的观点,希望当局纠正错误,释放法轮功信仰者。

录音:那麽写了这麽多的文章,我相信司法当局应该是看到了,因为如果他看不到,他不可能把我律师证没收掉对不对呀?那麽看到了不去改变,还是让这麽明显的错误一直持续的发生,那作为我就要持续的呼吁。

王永航说,希望司法权力者能够认识到这种错误的严重性,能够认识到这种错误的荒唐性,能够对中国法律有一点最起码的尊敬,否则的话将会成为一个笑柄。

以上新闻由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秦越,俞珊採访报道。

关键字:  王永航   大连   法轮功   高智晟   公开信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