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9日 星期五 节目长度:3分43秒 下载mp3
8月26号杨佳袭警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27号北京师刘晓原在看了有关杨佳案审理的新闻报道后,在网上发表题为“如此公开审理杨佳案,与秘密审判有何异?”的文章。文中质疑“不让媒体旁听,不让社会民众旁听,这样的审理,也是公开审理吗?”28号刘晓原的这篇文章就被网管删除。
近日本台记者就杨佳案采访了刘晓原律师。
刘晓原律师表示,虽然从法律上来看,这次对杨佳案的审理不属于秘密开庭,但也不是真正的公开审理。
刘律师说:(录音) “法律所谓的公开审理应该是所有的民众,应该是让更多的民众来旁听,那么你现在只让公安机关的,席位全部给他们了,他们旁听的话,我想这种公开审理由于没有媒体的参加,没有社会普通民众的旁听,那这种公开审理形式就有点变味了,不是真正的那公开审理。”
刘晓原律师认为,杨佳这次报复对象不是针对某一个特定人员,而似乎是针对公安机关,而公安机关又负责侦查案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又只有公安人员去旁听,不让媒体与公众参与,就如有人指出的与秘密审判没有区别。
刘律师说:(录音) “他报复的不是某一个特定人员,那这样的话,也就是说,他的报复对象有点是公安机关。由于这个案件涉及到公安机关,那么你公安机关又负责这个刑事侦查案件,由于与他有关,如果他这个法院审判当中,你又不让其它的媒体参与、让社会公众去旁听,那大家就会感觉到那种审判,会不会就会对他审判的一些做法会产生一些质疑意见、一些看法,正如有些人所说的这种审判与秘密审判有区别吗?”
对于为何公安机关全部预定了杨佳案审理的旁听座位,刘晓原律师分析可能是出于两个原因:
刘律师说:(录音) “一个是为了其它的警察能从杨佳案中能够吸取一点教训。”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也是有很多人产生怀疑,会不会担心说,你让其它的媒体来旁听、其它民众来旁听,那么因为在有关的行为案件当中他们所了解的情况会在媒体报导中泄漏出来,这么的话呢,泄露出来以后,会不会担心这些报道出来的消息对公安机关的形象会产生影响?”
刘晓原律师在他27号发表的文章中也提出了同样的质疑:“我不知公安机关为何要预定全部旁听席位,是为了让更多的警察旁听此案,让他们从中接受什么教育或教训?还是担心旁听席位中有群众或媒体听审后,会造成什么秘密被泄漏出去呢?”
上海的一位市民也表示,我们不主张以暴制暴,但是作为司法应该公正公开,如果司法变成哪一个人的司法了,这样做肯定是司法倒退。
以上新闻有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秦越 俞删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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