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放棄聲音版權條約」這字眼真的讓我覺得很心寒..... 除了節目/影片首播之外,電視台高興重播幾次,配音員都無法再拿到錢,這是此一制度的惡障! 所以配音員長期酬勞過於低廉,罪大惡極是電視台+影音代理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