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嫻(筆名)
題記:
謹以此文獻給二零一一年的母親節中的中國大陸成千上萬被迫害的法輪功女學員和她們的親友和善良的世人
黎杏珍,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廣東中山人,那年(二零零三年)七十二歲,被勞教,在廣東佛山市三水區一區大塱渦的廣東省婦女勞教所的二大隊,當時我也還依然身陷囹圄。十一年過去,她應該八十三歲了。
出到海外後,我時不時的記得一些名字,這個名字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我跟她近距離接觸過,零三年我就知道她大概已經七十二歲了,我為這個歲數的女性還在被勞教感到震驚,因而她的名字也就記得特別清楚。小時候,她或者是父母珍愛的女孩,長大之後,成為人妻人母,終於,在她已經年過七旬的時候,她被送進勞教所。我不知她犯了哪一條,但決對知道她沒偷沒搶,而且那時,勞教所自己在盛傳要可能將會不存在勞教這一機構,而稱之為某某思想教育學校還是什麼學校云云,並公開介紹了一些關於職業學校培訓的電腦等課程的設置,但那個是試點呢還是以後就消失匿跡了呢,這些年來,沒有再有過這方面的消息。廣東省,算是先進些的,有鹹魚吃,有炒蛋吃,還有小賣部在食堂的一角,加菜,生活日雜用品,不管你道德理想還是被當局鎮壓,人總要活。做奴工,後來似乎有些微薄的收入,和那些分數的計算,外面的廠商找到了勞教所的廉價勞動力,勞教所自上世紀五十年代起,渡過了風起雲湧的日子,享盡了不受《監獄法》限制的“風光”(何況,實際上,監獄也是“專制的國家暴力機器”呢)在經濟實際上國民被看出來是貧富兩極嚴重分化的年代,進勞教所當一名小警察,還是穩定的司法廳下屬的國家公務員呢。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多少中國人的血和一代又一代的青春夢,不論被勞教的“內部矛盾”的“思想改造對像”還是警察,電棍、拳腳,虐待和緣份,友誼,冤怨,無奈,人性,陸離的交織在一起,誰會有真愛,誰能有真心的朋友,在那來如水去如風的人事往來,鴻爪雪泥的縱橫中,整個中華大地,上演了多少辛酸的離合,人間的慘苦與或傳奇或波譎命運的史海鉤沉,只怕是數不清。
黎杏珍,七十二歲(二零零三年),這個年齡的名字會被歷史定格。她是廣東中山人。
這不是一個該被勞教的年齡,零七年底,經濟學家茅於軾,維權律師李方平,學者胡星斗等六十九位中國學者和法律界人士聯署發表了公開信,呼籲取消勞動教養制度。零八年三月,中國人大代表、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馬克寧正式提交建議,呼籲廢除勞動教養制度。馬認為,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行政法規違反《憲法》、《立法法》的規定,也違反了《行政處罰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當廢除。
在勞教沒有被廢除的、民意怨聲載道的今天,七十二歲比女性退休年齡(目前中國大陸法定退休年齡是五十/五十五歲)多出了十七至二十二歲,在中國大陸,關於退休權的規定,是指公民享有到達一定年齡之後,回家休養而其所屬單位或者國家不停發工資的權利。在國際社會的理解,“長者”一詞在國際間據說尚無劃一標準,但目前大部分發達國家以六十五歲為長者和非長者的界線;在人口統計中,老年撫養比率亦定義為年滿六十五歲人口數目相對每千名十五至六十四歲人口的比率;聯合國則考慮到發展中國家人均壽命一般較短,認為年滿六十歲人士大致可歸類為年長人口。如果是這樣,中國屬於發展中國家,二零零三年的時候,黎杏珍老人的歲數超過了長者定義的六十歲的十二個年頭。
老有所養,黎杏珍老人被勞教,就只有受奴役的份兒,哪個警察指使普教怎生“管理”她,哪個警察親自上陣怎樣怎樣為了國家(其實是一小撮政治流氓集團的,是利益階層的)的利益而“招呼”她,譬如因為她煉法輪功就要被強制轉化,寫共產黨要的一套邪惡的轉化材料,七十多歲的老人,即使會武術,法輪功教人“打不還手 罵不還口”,除了當羔羊以後,人們想不出黎杏珍老人還能怎樣。是熊熊烈火般的與她的兒孫輩的人周旋麼,還是在被熬鷹幾天幾夜的剝奪睡眠中,在那一分一秒的煎熬中忍受人類的極限孤獨與人性全無的邪惡迫害下,怎樣活,怎樣生,怎樣死,怎樣一個“不”與“是”,怎樣的撕心裂肺的深沉的苦楚,舉世無人知。
實在是艱難至極的抉擇。
不幸的是,她或者熬不過煉獄,或者根本就被威逼恐嚇就搞定了關於思想信仰的與黨國不一致之處,然而,就我而言,我,深知她的內心深處的慈祥,柔和與光明,因為,我是一個人證。我看見她一個人提著紅色(記憶中是那個顏色吧)的水桶,裡面裝著半桶 以上的水,從廁所出來,我為了她的年齡而震驚,而默默在自己所能及的範圍內關注她所經歷過的一切,我,也不是英雄,俗話說:慷慨赴死易,從容就義難。
黎杏珍比我來的晚,那時,我的處境已經是說是“老”人了,從零零年二十六、七歲被抓,一直到零四年出來,五個年頭基本在三水荷花國際世界(這個荷花國際世界,我是說這個“旅遊點”好像有時夏天的午後能聽到人學驢叫還是怎樣)的旁邊的二大隊渡過(除了零二年被“外派”到廣州槎頭女子勞教所和廣州海珠區何貴榮夫人福利院九層的海珠區洗腦班兩地一段時期),由於海外營救的壓力,勞教所大概為了“緩解”與我的關係,經驗豐富的副所長來找我,要求我給她們在二大隊辦掃盲班,就是幫她們教幾個學生識字,石破天驚,從來過去以來,一直抗爭的我主動要做班長甚至,她們都根本不會考慮,因為不是我被邊緣化的問題,因為我根本就沒有資格在“國家的規定”裡,可是我當時不這麼看,像我們這樣的人,做什麼一定會是好樣的,如果我來主持這個班政,我決對不會給任何法輪功學員過不去,而警察如果開會,關於對法輪功的轉化洗腦迫害,怎麼可能對一個被轉化的對像堂堂皇皇宣之出口呢,我當年的要求,也太出乎勞教所的意料了。這次,大概是看到我上次被她們打趴下過,她們自己找台階說就算“我”轉化了,當時給我轉達這個意思的女警說的時候語速很快,我知道她自己也不好意思,因為這就像你給別人戴了個“桂冠”一樣而你自己是知道別人不要這個“桂冠”的。我現在只能說出的是:即使在勞教所裡面,她們再怎樣的迫害我們,一群法輪功修煉者,我們永不會恨她們,即便我們死了、殘了、瘋了,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法輪功學員的大善大忍與寬容洪大的愛,是古今僅有的,勞教所有良知的警察和普教都會感受到的。也正因為此,一個隊長在薩斯前跟我不“示弱”的說過:我們沒有一個人要求調離這個大隊的。意思是她們堅定的工作和對我們“愛”著,可是,頭一轉我就聽負責監控我們的其中一個戒毒的孩子說:我聽說她們個個都受不了,都要求調走。一名女警,她也是新來的小警察,我好像當時幾個星期沒見她了,見到她,向她問候,因為之前她穿皮鞋的腳踏著路邊的台階,蹭著一點台階上綠草地的邊兒,說過,煉法輪功的百分之九十都是好人,那意思其實也就差不多都是了。結果她低著頭,在黃昏的隊伍中,似乎羞於跟我們打招呼,於是,我心裡明白了她被借調在外面做什麼,她,一定是做的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那些見不得人的事。
廣東的警察不像內地的,要那麼講政治,即便鄧小平在深圳留下了一個畫像也罷,即便那些憤青在九九年的轟炸使館事件(記不大清了?)中去砸深圳的麥當勞也罷,勞教所的警察也說的很清楚,賺錢,生活,實實在在的,廣州的警察說:你們吃了這麼多的苦,還這樣堅持,真是讓人敬佩。不只一個警察跟我說:上面如果讓放人,馬上就放,警察也嫌關人關的不耐煩了。甚至司法廳的一些幹部下來調查,私下裡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