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传法院接受人大监督错拘一天赔偿3万
一个人被错拘一天获得赔偿金3万元,在当今中国你敢相信吗?然而这却是事实。这一“天价赔偿”案就发生在甘肃省民勤县法院。
2005年1月12日,民勤县法院东坝法庭以拖欠购车款、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由,对田多钦作出了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并于当天拘留了他。后经核实,发现处罚对象错误。1月13日,东坝法庭解除了对田多钦的拘留。由于田多钦一直在上访,今年民勤县人大常委会派核查组到法院展开调查,法院最近作出了由民勤县法院给付田多钦赔偿金3万元、东坝法庭庭长向田多钦当面道歉的决定。(8月3日《法制日报》)
http://www.legaldaily.com.cn/bm/content/2005-08/03/content_176498.htm?nod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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